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吉林省第一批特色小镇名单,全省共40个镇乡入选,其中吉林市占13个。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小镇培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评议,认定长春市鹿乡镇等40个镇(乡)为吉林省第一批培育发展的特色小镇。
其中,吉林市(城)区:岔路河镇、乌拉街镇、小白山乡、旺起镇、前二道乡、孤店子镇、桦皮厂镇永吉县:万昌镇、北大壶镇入选;蛟河市:庆岭镇桦甸市:红石砬子镇 舒兰市:平安镇 磐石市:烟筒山镇入选。
吉林省特色小镇将建立统计监管和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先进,末位退出,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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