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打成年人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

  大公网6月2日讯(记者赵一存)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此间在谈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时表示,要做好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将帮助教育贯穿办案始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成年人教唆、引诱、胁迫犯罪等,要严厉予以打击。记者还了解到,去年中国有1180人涉校园欺凌案遭批捕。

  最高检此间通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有关情况。有记者问及,在加大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宣传之外,还应从哪些方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史卫忠回应称,在此方面,检察机关主要还是立足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需要,通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助教育,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尽量减少刑事诉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良影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成年人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的犯罪,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信息的犯罪等,要严厉予以打击。

  二是将帮助教育贯穿办案始终。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或者一放了之,而是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加强认知引导、心理矫正、行为纠偏。三是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五是加强与社会力量的配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整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史卫忠表示,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还要进一步厘清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的职责界限和履职方式。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结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意查找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记者亦了解到,2016年,中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