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创新举措撑银行业服务自贸区

  大公网5月23日讯(记者冀萍)重庆银监局日前发布《关于积极做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5条创新支持举措。主要涉及推进监管事项改革、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三大领域。《意见》从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银行业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的15条金融创新支持举措,初步构建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的政策体系。

  其中,在推进监管事项改革方面,《意见》明确了2项举措:一是推进市场准入管理改革,简化、减少事前审批——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的机构和高管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同时,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机构市场准入报告事项清单”,提升监管服务便利化水平;二是探索创新业务监管改革——建立监管与市场主体互动、互信的沟通渠道,实现从事前到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双向互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个案方式先行先试,更好地满足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业务风险评估委员会,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风险评估制度;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统计监测及信息交流机制,实施“特色监测报表”“首单新产品(业务)报告”“重大变动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等。

  重庆银监局要求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跨境贷款、跨境发债、贸易融资、内保外贷等跨境投融资服务,不断完善“本外币、境内外、离在岸”一体化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向境外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探索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服务和产品,推动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产品的范围。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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