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湘常德举行 聚焦现代破产法律制度

  

  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开幕式现场 记者 姚进 摄

  大公网5月9日讯 (记者 姚进 常德报道)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昨日在湖南常德开幕,此次研讨会聚焦“面向效率与公平的现代破产法律制度”,来自中德两国100多位立法工作者、行政官员、法官、专家和律师,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中,将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共享先进经验。

  中德法治国家对话中方总协调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德方总协调人、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部长海科•马斯、德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艾睿赋出席开幕式,湖南省副省长向力力、常德市市长周德睿致欢迎辞,开幕式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主持。

  中德17次对话 确定百余合作项目

  “今年是中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施行10周年,我们要根据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借鉴、吸纳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中国实际,不断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表示。

  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部长海科•马斯在开幕式上谈到,过去几年,欧盟、德国也在讨论破产法相关问题,鼓励经济困难的企业尽早提出重整申请,从而获得第二次发展机会,也有利于保护雇员的利益。海科•马斯表示,尽管中德两国的背景不同,但希望通过对话能够交流经验,完善立法,从而促进两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据了解,2000年建立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是两国相互借鉴对方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有益经验的重要平台,开创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的国家在法治建设方面进行平等对话、友好对话的先例,为推动中德两国在法律领域的平等交流与友好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德双方已经签署了7个实施计划,开展了17次对话,确定了173个交流合作项目。

  湖南率先建设 法治政府样本

  “湖南曾率先出台《湖南省行政规定》,六个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规范权利的运行,被喻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湖南样本。”湖南省副省长向力力结合研讨会主题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湖南法治社会建设的情况。

  近年来,湖南先后出台规范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的省级政府规章,积极参与制定省政府“三清单一目录”、 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在研讨会期间,中德双方与会代表还考察了常德老西门文化创意街区、德国风情街和破产改制、重组上市的金健米业等,了解常德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法治建设成果,结合双方经验进行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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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川阁 tang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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