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3月21日讯(记者 张聪、凯雷 北京报道)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7法治蓝皮书,并发布《中国检务透明指数报告(2016)》。报告指出,检务公开持续推进一些领域取得积极成效,但不少检察院仍未建立网站,检务公开仍有改进空间。
《中国检务透明指数报告(2016)》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最高人民检察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49个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共计81家人民检察院的检务公开情况进行调研测评。
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继2013年首次发布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5次发布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江苏、最高检、深圳检务透明度排前三法治蓝皮书指出,各级检察机关比较重视检务公开工作,检务公开已成为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评估结果表明,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务透明度整体不高。全部81家测评的检察院中,仅有5家得到超过60分,较2015年仅增加1家,不少检察院仍然未建立或有效运行官方网站,表明检务公开工作仍有巨大改进空间。
2016年检务透明度得分排名前十的依次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在省级检察院中,排名前五的依次为:江苏、安徽、湖南、河北和广东。
蓝皮书指出,评估排名与往年相比发生较大变动,这表明,一些检察院取得了新的发展,而有的传统优势检察院躺在成绩簿上睡大觉。个别检察院网站 三年仍未回答领导信箱问题法治蓝皮书指出,一些检察院网站内容更新迟滞,原地踏步现象严重。有些检察院的缺陷问题,从2012年测评起就被发现,到2016年时依然原样存在。有的检察院提供的法律法规查询和办案流程,在2010年以后就不再更新,诸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大量法律、司法解释并未展现出来。有的检察院公开相当不及时影响到公开效果。比如,本应年初就公开的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有的省检察院却迟至当年11月中下旬以后才公开。
法治蓝皮书发现,一些检务公开平台“僵尸化”现象严重。有的检察院网站专门设置了“检察官答疑”栏目,但其留言和回复都非常陈旧,最新的也是一两年之前;甚至有的检察院网站,公众于2014年在领导信箱公开提出的问题,直到2017年初还无人回复。
法治蓝皮书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检务公开必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可讳疾忌医,在检务公开已取得成效基础上,今后应从国家权力透明运行和民众、当事人的知情等权益保障出发,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向纵深发展。蓝皮书: 检察法律文书当全面公开法治蓝皮书建议,检察法律文书应走向全面公开。一方面,检察法律文书公开有必要借鉴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做法,在理念上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具体规则层面建立“反向审批原则”,即检察法律文书不公开、不上网的,才需要审批。人民群众提交的意见建议和咨询问题及答复,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办案需要以及当事人不同意公开等例外,也应当通过网站予以公开。量刑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抗诉书等文书,应沿着顶层设计、试点先行、小步快走的模式,走向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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