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探索实行“房票”制度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大公网2月14日讯(记者殷江宏)《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近日出台。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住建厅巡视员耿庆海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该省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消除农民进城顾虑。其中住房方面,将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购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实行“房票”制度,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

  据介绍,山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包括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和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数字显示,2015年,山东城镇外来务工人员841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815万,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800万左右,总量合计2456万人,超过全省常住人口的四分之一。据此《规划》,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以上。

  据悉,山东将创新完善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完善的市民化政策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人口市民化进程,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耿庆海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存在较多顾虑,造成其在进城和返乡之间犹豫不决、举棋不定、进退两难。《规划》充分尊重各类群体的意愿和利益诉求,通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顾虑,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其中针对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其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难题,共享城镇公共服务,并继续保留农村相关权益,引导鼓励其在城镇落户,到2020年实现680万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此外,该省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带资进城能力。包括开展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股份制改造,作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赋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高农民向城镇迁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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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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