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成多国土面积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大公网2月7日讯(记者周亚明)以17.6万平方公里排名全国第16位的贵州,却要将全省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这是6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显示的,是贵州省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最新举措和治本之举。

  长江珠江流域列入保护重点

  贵州发改委总规划师张美钧介绍,贵州省划入红线予以保护的国土面积,扣除重叠部分,累计为56236.16平方公里,占到全省面积的31.92%。由禁止开发区、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部分组成。

  在各市州列入保护的空间分布上,张美钧指出,最高为贵安新区,占其总面积的41.89%;最低为毕节市,占其总面积的27.05%。而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红线面积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39%和10.53%。

  官员保护不力将被问责

  据悉,去年底,贵州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17条,包括制定依据、红线划定程序等内容,规定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保护不力或抉择导致生态造成生态破坏的将被问责。“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备受各界关注。

  张美钧说,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主要体现“从严”的原则。一是严格保护,保证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不得擅自调整保护范围,不得任意放宽管控要求。二是分级管控,根据生态保护区域的重要性,分别提出一级和二级管控区范围和管控具体要求。三是统筹兼顾,规定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应当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相协调。四是损害追责,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五是依法治理、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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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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