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破获特大贩婴案:抓获157人解救36名儿童

  大公网12月14日讯(记者江鑫娴)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日前,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下,福建、江西、广东、云南等7省区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婴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7名,解救被拐卖儿童36名。公安部门在依法惩治“人贩子”的同时,还将加大对拐卖犯罪“买方市场”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追究“买主”的法律责任。

  据公安部介绍,今年5月,福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谭某明等人涉嫌拐卖儿童的线索。案情上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即将此案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指挥福建、江西、广东、云南等7省区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经缜密侦查和走访摸排,公安机关逐渐查清了该案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犯罪网络和人员组成,并掌握了自2014年以来,云南文山籍犯罪嫌疑人熊某成、侯某标等人通过江西赣州人张某生、谭某明联系中转贩卖数十名婴儿,从中非法牟取利益的犯罪事实。11月24日零时,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57名,解救被拐卖儿童36名。目前,案件侦办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据央视报道,此次行动中解救的很多婴儿都是刚出生10天左右,就被犯罪嫌疑人当作赚钱的商品转手贩卖。婴儿的主要流出地是云南文山一带,江西赣州市婴儿的买入地之一。在此次行动中,江西赣州警方共抓获涉嫌拐卖婴儿的犯罪嫌疑人37名,解救被拐婴儿9名。购买婴儿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生养有困难的家庭,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特别想要一个男孩的家庭。

  对于孩子的来源,几名买方交代,卖方大多说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养不起所以送人,有的还签有“送子协议”。有的则说是非婚生子,不好养所以送人。买入婴儿的价格在10-12万元。赣州警方将9名婴儿解救后,立刻采集他们的血样,将DNA数据输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没有比对成功。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谢江分析称,很有可能是亲生母亲专门生孩子卖。即使是亲生父母,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一样构成拐卖儿童罪。

  公安部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予以惩治。中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婴儿三人以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儿童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另外,此前中国《刑法》规定,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只要“没有虐待儿童,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但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买方的打击力度,规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不阻碍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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