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施行 港籍紧缺人才可优先拿房

  大公网12月2日讯(记者毛丽娟)《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前海人才住房将主要面向符合前海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专业服务等产业的人才,同等条件下,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优先拿房。据悉,面向港人及境外高端人才的住房一共200套,根据得分由高至低进行分配,每套月租金仅1120-1600元。

  面向港人及境外高端人才的住房一共200套

  前海人才住房分为深港合作住房、产业扶持住房和公共服务住房。其中,“深港合作住房”指配租给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的人才住房,“产业扶持住房”指配租给在前海注册并符合前海产业发展要求的非港资企业的人才住房,“公共服务住房”指配租给为前海产业、公共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人才住房。

  “根据前海的目标定位和产业导向,前海人才住房将优先面向符合前海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专业服务等产业的人才,同时兼顾为前海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中的人才。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配租给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根据方案,申请的港资企业要求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前海,且投资人中有香港注册的企业或香港永久居民(个人股东),若投资人为香港注册企业的,该企业必须在香港有 5 年(含)以上的纳税记录。根据税收贡献、营业收入,以及港资控股比例、是否在前海购买办公用地等指标计分。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20套。

  港人申请需在前海全职工作且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根据学历、在前海工作年限及个税水平、是否属于前海急需引进人才以及所在企业是否在前海买地买房或租房等指标进行计分。面向港人及境外高端人才的住房一共200套,根据得分由高至低进行分配。

  连续空置3个月或被收回

  “办法”强调,前海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一户家庭在深圳范围内只能承租一套人才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因结婚、住房政策等原因承租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应当自行选择保留一套,并在3个月内向原承租单位申请退租其余住房;承租人因购买、继承、赠与等原因在深圳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都要退出前海人才住房。

  而承租单位有“因企业注册地迁出等原因不再符合前海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空置的;累计两个月未缴纳租金的;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改变前海人才住房使用功能的;擅自进行装修或者改造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住房严重毁损的;承租人因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因购买、继承、赠与等原因在深圳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对婚姻家庭、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情况弄虚作假,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其他应当退租而未退租的,或者退租后逾期未腾退住房的,以及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之一的,受托单位应当责令承租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被收回住房。

  前海人才住房租金收入将按“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国库。“办法”正式于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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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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