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水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 7医院引新型"医责险"

  大公网10月17日讯(记者张豪) 一直困扰内地医院的医患纠纷赔偿问题,如何运用市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医院购买医责险,本是为了将医疗风险转移出去;但现在,医院每年发生的实际赔偿远远大于理赔数字,风险却仍留在院内。上海7家医院引入“上海地区综合医疗风险安心保障计划”,有望打破原有局面,由保险经纪公司全程介入医患调解过程,构建“调赔结合”新模式,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

  去年,上海某医院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一半责任。根据相关条款,保险公司只承担其中三分之一,这笔款一年后还没到账。花钱买了保险,还得自己出大头;医院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也不来人调解,医院的人反而要去保险公司好几回,不仅搭上人力物力,能不能赔付、赔付多少钱,还得听保险公司的。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医疗事务办公室主任冯煜说,医疗风险客观存在,纠纷在所难免。但医院肯定是希望纠纷越快解决越好,久拖不决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还牵扯医务人员的大量精力。但医责险赔偿周期很长,且只有相关部门认定为医疗事故,保险公司才认可赔偿。“而且,出了纠纷,患者还是找医院到医院讨说法,不去找保险公司,医院无法摆脱患者打闹的局面。”

  去年起,中山医院、曙光医院、胸科医院、一妇婴、儿童医学中心等7家医疗机构选择不再续旧保,而是参与由市卫计委引入的“上海地区综合医疗风险安心保障计划”(简称“医安保”)。该计划利用保险平台,保险经纪公司从最初就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在医患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全程运作,把医院从繁琐的调解和理赔过程中解放出来,回归医院本身的临床属性。目前,“医安保”仍处于试点阶段。截至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并协助接待投诉及纠纷案件212件,成功化解纠纷170件,代为办结保险索赔案件15件,结案金额87万元,平均理赔天数为6天,所有案件保险公司均全额赔付。

  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娄继权说,“医安保”这种全新模式一旦成熟,通过与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的有效结合,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置和理赔,有利于化解医患矛盾,保障正常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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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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