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14日讯 (记者 田雯)10月14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要有南京市户籍或者取得南京市居住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不得以不合理的超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网约车不能“扫马路”和站点候客;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为当地网约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网约车需为南京牌照车辆
试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为在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未满二年。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且发动机功率达到108千瓦以上;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达到1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达到50公里以上。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其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规定,向当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审核,并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自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八年。
司机应有南京户籍或居住证
网约车驾驶员需有南京市户籍或取得南京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核查和考核,对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向其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三年。必须随车携带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主动向乘客提供南京市车费票据
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在南京设立分支机构,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南京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网约车经营申请人,发放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并签订运营管理协议。
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司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网约车要与巡游出租车有不同的标识,不能“扫马路”和站点候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网约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出租汽车,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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