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食品生产者违法黑名单

  2016年河南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情况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大公报记者刘蕊摄

  大公网9月29日讯(记者 刘蕊 郑州报道)为配套新的《食品安全法》所制定的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配套规章和相关要求,为便民利企开启了便捷服务通道。“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年以来,河南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河南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9月29日上午,2016年河南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情况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向社会公众权威解读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配套规章和相关要求,通报河南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开展情况。

  余兴台表示,新办法在法律责任上更加明晰和严厉。新办法规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目前河南省已在行政审批平台上建立了违法人员“黑名单”库,以身份证号为检索条件,严禁限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兴台介绍,与旧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比,于去年10月1日与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这两部规章,在申请主体资格、申请程序和许可证书有效期限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前只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把个体工商户排除在外,现在,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也能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有效期限也被从原来的3年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同时压缩的还有许可时限,由原来法定时间6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2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证书编号由原来QS12位编号,改变为现在SC14位编号,并取消了QS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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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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