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22日讯(记者茅建兴)从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30日起,在宁波全市范围内,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这两种说法将成为历史,所有居民都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户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定位,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根据这一总体目标,宁波市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实施意见》,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当天,在全市范围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年底前全面推开市域范围户籍制度改革。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新型户籍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宁波市农办副主任卞银江表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农民来说是件大事,为了把这件大事办好、好事做实,首先要把农村的产权确定下来,确保农民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失。近年来宁波市开展了以“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市已有2801个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造,占总数的99.3%,400多万人成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887个村开展了确权工作,占应开展村数的42%,完成实测承包面积21万亩,占承包面积的10%,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三是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目前符合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发证率达到96%以上。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后,为发挥其权能效益,宁波市在县、镇、村三级普遍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服务。
有专家表示,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进,农村的房地产交易也将逐步推开,进入市场,城里人也可以去农场买房置地。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能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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