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21日讯(记者海岩 北京报道)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内地将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国家发改委21日宣布,明年起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建立区域的用能权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将设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天花板”,超限额用能需有偿使用。这是内地继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之后开展的又一项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创新。
“用能权”是指用能单位在一年内经确认可消费各类能源量(包括电力、原煤、蒸汽、天然气等)的权利,也就是一年内按规定可以消费的能源总量。“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
国家发改委在下发的试点文件中表示,试点地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设定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天花板”,合理确定用能单位初始用能权,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配额内的用能权以免费为主,超限额用能有偿使用。
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预计进行三年。到2019年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2020年开展试点效果评估。
国家发改委还指出,试点地区要加大财政、税收等激励,支持企业节能改造,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和运用金融产品,为用能权交易市场参与者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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