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将专设机构监管网络食品 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

  大公网8月23日讯(记者 方俊明)网上订餐日趋便捷,但亦伴随着经营、配送、运输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较大。记者23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经营相关义务,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该局日前约谈了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到家、米星等5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今后将实行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明厨亮灶”以及“首赔制”等措施,保障网络订餐品质安全。

  粤去年单餐饮服务营业额超4000亿

  广东省食药监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在约谈会上表示,广东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去年单餐饮服务营业额就超4000亿元,排名全国第一。“特别是网络餐饮发展势头好,是网络订餐的消费主市场。但是,由于准入门槛比较低,且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亟须加强。”

  骆文智称,当前网络食品经营和网络订餐主要存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能履行好相关义务和责任,网络食品经营者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配送、运输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较大,消费者权益易受损害以及先行监管法规、手段不适应业态等问题。

  他强调,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同时,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消费者可网上看到订餐加工场所

  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除了核查入网经营者的机构外,还要进行现场核对。要采取必要措施严防当前入网审查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现象的再次发生,对审查把关不严的有关人员予以追责。对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政处罚等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其网络平台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目前广东省食药监局正加快制定和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位问题和消费者的监督渠道问题”三大问题。特别是,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明厨亮灶”,确保消费者可在网上看到订餐单位的加工场所。实行“首赔制”,索赔时网络平台先赔,以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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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杰 D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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