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2日讯(记者史兵)福建省住建厅副厅长王胜熙日前表示:截至去年底,闽省已有汽车418万辆,但公共停车泊位仅44万个左右,其中福州中心城区10.5万个,停车设施供给不足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为此,闽省政府出台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他透露,闽省今年加大了城区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有望超额完成2.2万个车位的建设任务。
今年已新建成停车泊位近五千个
据王胜熙介绍,今年闽省城市建成区要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2万个,其中福州市6000个。目前,全省各地共安排了停车场项目201个,年计划投资20.6亿元,计划新增停车泊位2.9万个。已完工福州市金山文体中心立体停车场等36个项目,建成停车泊位4979个。根据掌握的进展情况,今年必将超额完成2.2万个的年度目标。
王胜熙说:为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闽省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单独选址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可以配建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附属经营设施,主要用于汽车美容、快修、汽车租赁、金融等便民配套服务,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换乘停车设施等配建比例还可适当放宽,并可以设置广告位,确保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
400个车位以下的免办环评手续
据介绍,为破解公共停车设施体量小、审批周期长的难题,此次闽省还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要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设施配套的公益性公共停车设施,属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按划拨方式供地;其他公共停车设施,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单独选址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按照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的土地用途确定,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也按照划拨用地供地。
在产权登记方面,闽省规定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允许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独立结构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或者工程投资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公共停车设施,只要提交竣工验收材料即可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
同时,还采取区分情况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措施。单独选址建设的2000个以上车位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400个车位以上的公共停车场,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400个车位以上公共停车场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车位数不超过400个的公共停车设施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此外,建设业主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公共停车设施产品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独立结构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不办理施工许可。
目前,已有一批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正在按以上简化措施有序推动。
支持建设机械式和智慧型停车场
王胜熙介绍说,目前闽省登记在册的机械停车设施超过1050座,其中福州500座。省政府对于机械停车设施建设将给予支持并允许简化办理手续。下阶段,闽省将加快在省直机关办公区、省属医院、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旅游景区选址等建设一批机械式停车设施。他说:目前,厦门、福州等地已开始尝试开发“壁虎停车”APP,实现智能停车、智能车位锁、反向寻车系统等,并将陆续在福州仓山区商场停车场智慧停车改造中应用。
速建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王胜熙表示,到去年底,闽省登记的电动新能源汽车7055辆,小型乘用车快速充电桩约410个、慢充桩900个,充电设施的匮乏制约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为此,闽省规定:在公共停车场等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城市既有公共停车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通过以上举措,公共停车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该会提速,今年闽省要新增建设充电站100座,分散式充电桩1万个,其中公共分散式充电桩800个以上、公共充电站4至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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