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本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就业

  大公网深圳8月1日讯(记者 古宁)深圳又发福利。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促进深圳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此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可获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据介绍,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三类:一是深圳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是招用深圳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中小微企业;三是为深圳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深圳还鼓励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上述《通知》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可获2000元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1000元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但个人应当缴交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其本人支付。

  此外,在毕业年度,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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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杰 D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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