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获的8把枪
大公网7月20日讯(记者石华)7月19日,经刑事技术鉴定,罗湖海关查获的一批仿真枪,已达到枪支的认定标准,被确定为枪。涉案当事人为一名港籍中年妇女,目前案件已被刑事立案处理。
海关关员表示,事发6月22日下午4点,涉嫌走私枪支的该名港籍中年妇女过关时只背了一个大背包,当中有两包用牛皮纸包着,而且还用透明胶带缠得严严实实的可疑物品。当事人表示只是一些玩具。什么玩具要包装这么费劲?海关关员果断拆开包装,却发现几把沉甸甸、明晃晃,做工非常精美的枪。
“当时我们初步判断,这8把全是仿真枪,绝不是普通的玩具枪。”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我们的执法情况来看,有些旅客对枪的认知存在误区,以为只有能发射子弹的才是枪,香港店铺能买到的仿真枪只是玩具枪,其实这是不对的。”
据了解,内地对枪支、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简单说来,除制式枪支以及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外,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认定为枪支;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为仿真枪。
而有些所谓的“仿真枪”,其实具有很强的杀伤力。所以说,并不是只有能发射子弹的才是枪,只要枪口比动能达到一定标准,同样也可能被认定为是枪。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
据悉,罗湖海关切实加强对走私武器弹药的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共计查获武器弹药及仿真武器案件31宗,查获各类武器弹药、仿真武器及配件共计64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