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6日讯(记者杨奇霖)7月5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将投资约300亿元用于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这意味着山西历年来规模最大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启动。
搬迁安置65.5万人
《方案》中,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21.8万户、65.5万人的搬迁安置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59个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完成40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任务,复垦土地面积达到310平方公里;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调查,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政府动用机制;搬迁村基本都确立主导产业,采煤沉陷区治理重点县发展一个现代农业园区,带动1000个村发展,搬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出台防范新生采煤沉陷灾害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组织参加1次培训,确保零就业家庭每户有一人就业。
投资300亿元
另外,经测算,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总投资约300亿元,其中居民搬迁安置约158亿元,道路、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约60亿元,沉陷区灾害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约60亿元,固废堆积治理约20亿元,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详细调查2亿元。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由政府投资、企业配套投资、居民个人出资及其他社会投资等构成。政府投资包括省、市、县政府投资和中央财政支持。中央资金主要通过中央财政返还山西上缴中央的“两权”价款资金中安排解决。省、市、县政府资金主要通过地方留成的“两权”价款解决或资源税改革后公共预算安排。企业资金可优先从企业已提取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解决。
省长“挂帅”17厅局参与
为进一步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山西已成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
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副组长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副省长郭迎光,副省长王一新。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17个厅局。
省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同时设置搬迁安置、村镇规划、地质环境治理、生态恢复、产业发展、沉陷防范、资金管理、就业保障等8个专项办公室,各办公室主任由各牵头单位一把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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