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6月24日讯(记者 张帆)在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通报了近年来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的相关情况,总结了近年来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新特点。上海市高院副院长王秋良介绍,2015年,上海全市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首次出现下降趋势,而轻微毒品犯罪案件则快速增长。
轻微毒品犯罪快速增长
王秋良介绍,2012年至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5年首次出现下降趋势,全年受理4017件,比2014年同比下降4%。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该类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74.75%,其次是容留吸毒犯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上述三类犯罪共占全部毒品犯罪的99.68%。其他类型的案件则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轻微毒品犯罪案件快速增长,仅去年一年,上海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就占到了全部一审毒品犯罪案件的41.39%。同时,特别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也呈增多趋势,涉案毒品数量超过10千克的案件时有发生。
涉“冰毒”案超七成
记者发现,目前,毒品案件中的涉案毒品已由过去的海洛因、大麻逐渐转向为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化学合成类毒品,查获的冰毒案件约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77%。其他新类型毒品如氯胺酮、甲卡西酮、地西泮、美沙酮、麻黄碱等化学合成类毒品以及“开心水”、“神仙水”、“奶茶”、“咖啡”等混合类毒品也在逐渐增长。
法院专家告诉记者,所谓“神仙水”、“开心水”等混合类毒品,一般含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可卡因等二种或三种以上毒品成分,从外观上看与常见的奶茶、绿茶、咖啡无异,这种毒品使人极度亢奋,产生幻视、幻听等现象,吸食者极易行为失控,并会衍生暴力犯罪、艾滋病、性病传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新型犯罪形式出现
此外,涉新精神化学物质类的毒品犯罪案件开始出现。所谓新精神化学物质,又称策划毒品或实验室毒品,毒犯们通过实验室对列入管制名单的化学物质进行分子式结构调整,使该化学物质从形式上变为了一种新的化学物质,但该新化学物质的毒性更强或通过简单的技术即可还原为列管化学物质。犯罪分子通过这种方式,以逃避监管或打击。
王秋良特别介绍了一件典型案例。去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张某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通过雇佣技术人员生产新精神化学物品并用实验手段获得了将该物质合成为甲基苯丙胺的方法,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境外毒贩大肆宣传上述化学物品的功效,并邀请国外毒贩至其公司“观摩”,让技术人员向毒贩演示合成毒品的过程和方法。通过这种方式,张某短期内获得了巨额利益。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分别判处两名技术人员有期徒刑3年。此案系多国联合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成功案例,不仅沉重打击了毒贩的嚣张气焰,还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范例。
八成通过公路运输
目前,上海的毒品主要以输入型为主,由于机场、火车站安检措施日益完善,毒品犯罪分子已逐渐放弃航空、火车等途径,转而采用长途汽车、驾乘私家车等更隐蔽的运输方式来贩运毒品。
据统计,近3年来,在重大贩运毒品犯罪案件中,上海约有80%的被告人采用公路途径运送毒品。此外,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物流业的迅猛发展,部分毒品犯罪分子开始利用互联网群聚吸毒、传播制毒技术、贩卖制毒原料、销售毒品,利用物流快递公司运送毒品、制毒原料。比如,通过开设虚拟网店销售毒品或制毒原料,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进行交流,通过网络便捷支付软件完成毒资转移,给打击毒品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
未成年犯罪值得关注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上海法院一审判决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人数为73人,其中初中、小学程度和文盲为65人,占总数的89%,涉案罪名大多为贩卖、运输毒品罪,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动因主要表现为家庭监护缺失、弱势家庭居多、亲朋负面影响突出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差,32.88%来自单亲家庭,毒品交易大部分处于整个毒品交易链的底端,交易数量一般不足1克,近3成人有吸毒史,近2成人为重新犯罪。
宽严相济打击毒犯
高院方面还表示,面对毒品犯罪的新情况,法院除了继续坚持严厉打击外,也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早在2007年上海法院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上海法院毒品犯罪量刑指南》,对毒品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量刑规范。如上海一中院曾对一名改过自新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从宽处罚。该犯罪分子非法持有毒品113.63克,后出于与毒品决裂、尽心赡养年迈老母的动机而主动投案自首,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12000元,上海一中院二审判决依法撤销原审,认定其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免予刑事处罚。
而针对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法院将不断健全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体系,建立三级法院共同参与的跟踪考察帮教回访工作网络,实现与社区矫正部门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完善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走上新生,坚持综合治理毒品犯罪,积极组织开展“禁毒进社区”、“禁毒进学校”等形式的禁毒宣传。
此外,法院方面还将利用网络直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进行禁毒法治宣传,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将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不断完善社会禁毒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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