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6月24日讯(记者赵一存)“6·26”国际禁毒日临近,最高人民法院23日在京通报10个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最高法刑五庭副庭长马岩表示,网络毒品犯罪影响范围广、不受地域限制、社会危害大,较传统犯罪更具危害性和影响力,中国对网络涉毒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毒品通过网络渠道蔓延。他还对大公报记者表示,明星及公务人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吸毒尤其不能容忍,必须严惩。
最高法此番通报的案例涉及跨国毒品犯罪、毒品再犯、制毒案件、容留他人吸毒、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等,其中一起涉及网络贩卖毒品的案件备受关注。
马岩介绍,生于1993年的女被告人孙静系吸毒人员,她将通过网络购得的毒品,以其创建的百度贴吧“三妈很强大”及QQ群“当岔道已成往事”“一口浓烟吐出美好明天”等为载体联系毒品买家,在网上约定交易细节并通过快递寄给买家,涉及北京、辽宁、山东、江苏等20余个省份的吸毒人员,发送快递共计200余件,获毒赃55万余元。
2014年2月中下旬,被告人孙静在明知刘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指使刘为其发送装有毒品的快递,并指使刘协助其对QQ群“当岔道已成往事”进行管理。同年3月,孙静前往湖南省郴州欲购买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其购毒款3.4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应按被告人孙静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马岩表示,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网络涉毒犯罪呈快速蔓延之势,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贩卖毒品、买卖制毒物品、传播制毒技术和组织他人吸毒等。当前,互联网是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毒品犯罪较传统犯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影响力,对于网络涉毒犯罪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毒品通过网络渠道蔓延。
他还提醒,走私毒品犯罪属于源头性毒品犯罪,境外毒品被走私入境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当前,“金三角”缅北地区是中国消费市场上毒品的主要来源。对于走私入境的跨国毒品犯罪,中国坚持依法严惩的一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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