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签金融合作协议强化协同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左二)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郑杨(右二)在沪签署《关于深化沪港金融合作的协议》。

  大公网6月13日讯(记者倪巍晨)继2010年签署《关于加强沪港金融合作备忘录》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周一(13日)在沪签署《关于深化沪港金融合作的协议》。“协议”在原有“备忘录”基础上强调两地全面加强金融联动,通过合作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两地经济、金融的发展。

  据介绍,“协议”将原有“备忘录”三方面优先合作领域,拓宽到加强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产品、金融人才、金融科技以及金融监管等六方面联动,并明确具体内容及合作重点。下阶段,沪港金融部门将以“协议”明确的总体目标为指导,通力合作、务实推进,落实“协议”相关内容,不断推动沪港金融合作取得新成果。

  另据记者了解,过去五年上海市金融办与香港财库局在两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配合下,通过每年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信息、探讨合作、务实推进。先后组织了人民币跨境使用东南亚路演、沪港大学生交流考察计划、离岸金融产品介绍会等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两地金融业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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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杰 D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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