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奕丰: 土壤污染治理要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

周奕丰向记者介绍美国土壤和汽车尾气治理方面经验。

  大公网6月3日讯(记者马琳)“千呼万唤使出来”的“土十条”让多年为土壤污染问题奔走的全国人大代表、鸿达兴业集团董事长周奕丰非常欣慰。他向本报记者表示,内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18亿亩耕地红线受到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土十条”的出台对保障土壤安全可谓是一场及时雨。但在高兴之余,他认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是一项长期工程,资金需求巨大,目前尚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社会资本参与的渠道也不畅通。政府宜明确“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利用PPP模式、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周奕丰一直呼吁全社会提高对土壤污染防治及土壤改良工作的重视,曾自费千万调研土壤治酸。在近年来的全国两会期间,他多次提出有关土壤污染防治与改良修复的建议。

  此次公布的“土十条”,他提出的多条建议被采纳,包括建设土壤数据库、标本库,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推行土地休耕制度试点;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

  “看到‘土十条’终于出来了,我非常高兴”,周奕丰说,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因为土壤安全关系整个环境体系,也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根本。

  周奕丰认为,土壤污染防治必须先摸清家底,再有针对性的制定规划措施。而在全国范围实施土壤调查,首先必须打开土壤检测监测市场。

  而在土壤修复阶段,周奕丰建议,考虑到土壤污染治理具有持续性、持久性,现阶段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所需资金巨大,可以效仿美国建立“超级基金”。该基金的资金来源从工业指标和商业指标中提取,采用政府性信托基金运作模式,专人投资管理,独立核算。

  目前,这一点在“土十条”中已经有所体现。“土十条”明确提出,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环境调查与检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

  此外,周奕丰认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也可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在“土十条”修改完善期间,环保部曾对他提出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意见给予肯定。此次“土十条”就明确,要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但考虑到目前土壤污染治理的商业模式尚不清晰,治污的付费主体也不明确,很多社会资本虽然参与积极性很高,但却不知道要如何参与。”周奕丰建议,从“谁治理谁受益”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考虑通过土地指标置换、治理污染后土地流转给治污者等多种方式,打通社会资本的参与渠道。

  周奕丰还透露,他的公司目前已经在土壤修复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地,鸿达兴业已达成约19万亩土地的流转意向,开展土壤修复项目,也在逐步建设土壤改良示范基地。土地经改良后,可种植水稻或租给农户等。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土壤调理剂也已成功推向市场,取得良好效果。

  不过,周奕丰强调,土壤污染的治理不光要看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为此,他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公益性民营土壤研究机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致力于土壤防治与修复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拓展土壤修复产品品种和应用领域,推动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目前,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已从国内外各地采集土壤样本500多个,正在建设中国第一家民营资本筹建的综合性土壤标本馆。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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