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6月1日讯(记者赵一存)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的通知》,将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8种罪名纳入规范范围。最高法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表示,量刑规范化的核心就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宽无边、严无度”,既保证量刑的均衡和公正,又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据了解,最高法此次将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8种罪名纳入规范范围。陈学勇表示,扩大了8个罪名,并且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扩大量刑规范范围以后,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罪名达23种,案件数量占全国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左右。
“繁简分流、认罪协商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陈学勇介绍,基层法院80%左右的认罪案件将实行简易审或速裁,量刑是控辩协商的重要内容和法庭抗辩的重点。量刑规范化倒逼侦查、检察机关更加重视量刑事实的调查、审查工作,加快对轻刑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防止超期羁押,也让被告人、辩护人有准确判断。
在陈学勇看来,此番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常见犯罪的量刑尺度以及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一般对刑罚结果能做到“心中有数”,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而量刑规范化的核心就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宽无边、严无度”,既保证量刑的均衡和公正,又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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