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力整治电动车“充电乱象”

灭火演练(通讯员张波供图)

  大公网10月25日讯(记者杨家军)连日来,河南公安又“火”起来了,“火”的原因,依然和火有关。自10月15日至11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剑指电动车“充电乱象”,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6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某小区因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15死2伤。这场火,一直在受害者家属的悲痛中挥之不去,也在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甘露的心中隐隐作痛。

  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总队获悉,近年来,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上升,目前已有近2000万辆,仅郑州就有300万辆。2008年全省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8起,2014年上升至478起,是2008年的26.6倍。至今,已发生402起,占全省火灾总数的56.2%。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252起,造成40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死亡3人以上火灾发生7起,共造成32人死亡。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乱象,许甘露指示:“要尽快破解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多发难题,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下大决心、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章停放、充电等问题。”

  多警联动严整“电动车乱象”

  10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行动。成立由陈志中副厅长牵头,消防、交警、治安、刑侦、经侦等警种参加的整治领导小组,抽调各警种人员成立专班,专门负责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

  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电动自行车棚须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防止发生火烧连营;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应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安装可视监控探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实行物防、技防措施。

  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对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全面清理,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10月20日至11月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质监、工商部门等联合行动,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打假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生产严重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11月份,市、县两级将集中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模拟实验,10月下旬,每个县(市区)利用废旧楼房进行一次模拟燃烧实验,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小区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和居民群众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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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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