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增三大政治纪律 另有纪检条例可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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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通社北京10月22日电(特约记者 庄敬千)新华社21日发布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处分条例》”)。至此,习近平主政时期的中共党纪得以正式确立。由于《处分条例》新增的多项内容与十八大后落马高官有密切关系,新版条例同样可被视为中共对过去三年纪律集中整饬的一次总结。

  新增三大政治纪律

  中通社记者对比新旧两版条例后发现,本次《处分条例》精简近8000字,然而在政治纪律方面,内容却有所增加。

  增加的部分主要有三大内容,其一是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其二是不得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培植私人势力;其三是不得对抗组织审查。

  上述三大新纪律在此前中纪委大案审查报告中均有所体现。如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及“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令计划胞兄令政策涉及“妨碍组织审查”;今年8月被开除党籍的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是首位被通报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的高官。

  分析人士指出,新增的三大政治纪律均指向一点,即加强党内思想统一、确保党内意志高度集中。政治纪律素有党规底綫之称,而新增的三大条款料将成为“底綫中的底綫”。

  纪检工作条例料将修改

  此次《处分条例》大幅精简的内容,主要是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这部分内容与刑法重合,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之中。未来官员职务违法行为将尽快移交至司法机关审查。

  这个改变可能给双规制度带来影响。一般来说,调查违法行为往往需要证据链完整,耗时较长且需要强制措施,已超出了党内纪检机关的责权范围,调查时亦可能出现刑讯逼供等于法不合的现象。

  消息人士称,为与《处分条例》更加契合,确保纪检机关审查违纪、司法机关审查违法,规定党内调查时间、程序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或面临修改。

  删“计划生育条款”与人口政策未必相关

  《处分条例》的另一变化是删除了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内容。2003年版《处分条例》规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最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作出这一改变此前已有预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今年7月意外出现在王岐山主持召开的针对《处分条例》修改的座谈会上。

  不过,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对中通社记者称,删除“计划生育条款”与人口政策的改变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原因是删除该条款并不意味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需要被究责。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若存在不合规定的超计划生育,将被给予处分。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已存在于法律的条款不必在党纪中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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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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