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焦作中院开展“雷霆行动”,打击拒执犯罪,图为执行现场(通讯员朱建峰/摄)
大公网郑州7月24日讯(记者杨家军)7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至今年6月30日,河南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2131人,146人被判囚。同时还发布了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据河南省高院巡视员蒋克勤通报,截至今年6月30日,河南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2131人,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146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35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4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5人;以构成其他相关罪名判处2人。
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移送追究刑责的人数是2013年和2014年移送人数的近3倍,实际判处人数比前两年上升55%。此外,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3913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025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898人次。
发十典型案例 震慑被执行人
今次发布的郭金欣拒不执行判决案等10个典型案例,是从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因拒执罪被判处刑罚的案例中筛选出的,被执行人都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被追究刑责,有的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曾被法院司法拘留,但仍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被严格依法追究刑责。
“公布这些案例的主要目的,旨在震慑和教育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提高社会公众对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认知。”蒋克勤说,严正告诫那些置法院生效裁判于不顾、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其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严重破坏社会诚信,必将受到严厉惩处。
最高法再加码 “老赖”禁坐高铁
另据了解,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法律规定,加大了惩戒力度,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空间,对被执行人一些非高消费行为依法也予以限制。《解释》明确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增加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加大对单位被执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限制力度,明确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四类责任人员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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