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大公网西宁6月9日电(记者 代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近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2014年青海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显示,2014年,青海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3.1%,东部各主要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在良好以上,三江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省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长江及黄河干流水质优,黑河、大通河和格尔木河水质均保持在良好以上,湟水干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在75%以上;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处于本底水平;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长江干支流11个监测断面,黄河干流20个监测断面,澜沧江干流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以上标准,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青海境内水质状况为优。湟水干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在75%以上,格尔木河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保持优良水质。青海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总体保持稳定。

  2014年,青海全省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指标的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为73.1%,较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全年全省未出现酸性降水。

  西宁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城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8分贝,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和水体、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正常本底水平。

  从青海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信息显示,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3001万吨,比上年增长4.77%。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0.50万吨,比上年增长1.57%,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9806吨,比上年增长1.36%。排入湟水干、支流的废水量为11917万吨,占全省总量的51.8%,其中工业废水2791万吨、生活污水9120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5.76万吨。排入湟水干、支流的化学需氧量总量64061吨,比上年增长2.83%;氨氮排放量5848吨,比上年增长2.60%。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6439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排放量比上年增长14.55%。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5.43万吨,比上年下降1.5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3.45万吨,比上年增长1.71%。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423万吨,比上年增长0.3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699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6%。

  总之,2014年青海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生态领域改革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攻坚克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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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萧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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