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膨胀,口出狂言“在南航没有我干不成的事”
陈毅元帅曾说过,“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就是告诫那些自以为有能耐的人不要自满自夸、狂妄自大,否则必然“翻车”。王国炎的“落马”正验证了这句话。
出生于江西省玉山县偏远农村的王国炎,凭着自己的勤奋和努力考入江西大学(现南昌大学)并留校任教。之后又凭借自身实力获得两次破格晋升(提拔)。此时的王国炎信奉正直做人、踏实做事、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凭本事和业绩求发展的人生原则。
“起初的王国炎还是比较洁身自好的。他不仅自己拒收贿赂还教育家人不能收受他人财物。但随着职务的升迁,其心态慢慢发生了微妙变化。”办案人员介绍,在竞聘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一职时,王国炎落选。这次挫折使王国炎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和错位。他开始认为“在当今社会和官场上,什么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什么公平、正义、法纪、道德,在那些贪官和不法商人眼里,不过是欺骗老百姓的美丽谎言。如今的社会,关系、金钱、个人能力一样都不能少,否则永无出头之日。”
就是从那时起,王国炎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慢慢扭曲。对工作没了热情,对生活没了激情。他感慨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2007年3月,王国炎担任南航党委书记。在他主政的几年里,南航取得了较大发展——用王国炎自己的话说“(自己)曾为学校做过一些贡献,为师生员工办过一些好事”。但在成绩面前,王国炎却认为“学校的一切成就都是自己个人的功劳……仿佛自己为老百姓做事,不是因为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是自己在施舍和恩赐了。”此时的王国炎,思想上已经完全变质,而且变得越来越猖狂——他放言“在南航没有我干不成的事!”
2002年12月至2011年11月,在江西师范大学新校区路网、南航综合实验大楼等工程项目中,王国炎为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某暗施帮助,之后,袁某为表示感谢,先后7次送给王国炎人民币53.6万元、澳大利亚元2万元和价值24.88万元的别克轿车一部。袁某多次向王国炎承诺,南航综合实验大楼竣工后,将送一大笔钱给他,并帮他的儿子成为身价500万元的富翁。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在与某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办学过程中,王国炎为该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万某提供帮助,并要求万某每年从新生住宿费中拿出一半约80万元送给自己。万某先后送给王国炎人民币245万元和购物卡5万元。
“从2002年春节至2012年6月,王国炎非法收受、索取26名行贿人的财物共计600余万元,这些财物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大利亚元、股份、房产、轿车、购物消费卡券等。其中两次单笔受贿金额高达100万元。”办案人员介绍,作为回报,王国炎在工程建设、人事任用、考生招录等方面滥用职权,为他人大肆谋取利益,包括为没有建筑资质的工程队获得基建工程、帮助不符合条件的行贿人提拔、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增补录取,等等。
王国炎生活上的腐化堕落,加重、加剧了其经济上的腐败、贪婪。为了与情人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王国炎大肆索贿受贿,从收小钱变成收大钱,从收几万元演变成几十万、上百万元地收。王国炎收受的600多万元贿赂中,其中近400万元交给了其情妇进行投资或挥霍。
规避监督,一把手成脱缰“权力野马”
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肆无忌惮地践踏一切。王国炎之所以狂妄、霸道,在南航一手遮天,就是因为在南航其权力无人能制约监督。
权力过于集中,给以权谋私者提供了可乘之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王国炎自律意识非常淡薄,他工作中独断专行、作风霸道,用权“任性”,任南航党委书记期间,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他常常“一言九鼎”。
办案人员告诉笔者,王国炎作风霸道、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意见,变着法子逃避监督。
对此,王国炎也在忏悔书中说,“监督乏力、约束无方,特别是作为高校主要领导,基本感受不到监督和约束力的存在。”
在南航与某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办学问题上,校纪委就发现:该院不仅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合作办学条件,而且连学校的土地证等有关手续都是假的。对此,王国炎却总以各种理由来搪塞。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为了尽快签署合作协议,王国炎竟然把校纪委领导支到省委党校参加培训去了。
2008年,王国炎要求人事处将南昌市某宾馆职工张某调入南航卧龙港宾馆工作;后又利用职权将张某调入校党政办。对于此人的调动和任用,其他校领导均不知情。
王国炎案再次表明,主要领导不愿接受监督,很容易形成个人独断专权,发生腐败行为的几率必然高,而且这也成为当前部分高校腐败案的共同点。
曾查办多起高校腐败窝案的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分析认为,南航腐败案背后,暴露出三大问题:涉案人员个人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给职务犯罪以可乘之机;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内部监督、上级监督、社会监督均存在缺位或弱化现象。
如何监督制约高校一把手,让其不再成为脱缰的“权力野马”?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是要紧抓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方面,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人、财、物权力集中的岗位,要进行职权梳理,切实找准岗位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等的监管,继续推行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再一方面,完善基建(修缮)工程监管制度,健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财务管理。
另据了解,江西高校开始通过建立章程来逐步完善大学管理机制。去年9月,江西农业大学等三所高校的章程获准生效。三所高校章程在干部人事任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分离等事项上,均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李伟)(本版照片由江西省纪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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