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源潮(资料图)

中国红十字会历任领导人一览表
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 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6日在京闭幕。中国红十字会十届一次理事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聘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中国红十字会十届一次理事会同时聘请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
闭幕会上,中国红十字会新任会长陈竺讲话。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红十字事业2015-2019年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和《关于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决议》。
国家主席21年来首度未担任名誉会长
在红会1994年之前的章程中,“理事会会议聘请国家主席担任名誉会长”并非在一开始就是当然之事,而是红会方面积极争取的结果。
建国伊始,中国红十字会由卫生部代管,所以从一大(1950年)到五大(1990年)的红会会长均由卫生部长兼任。一大、二大、三大未设名誉会长,四大、五大时有多名誉会长,包括前任会长和社会知名人士。
1999年,红会管理体制发生一次较大改变。红会官网显示,1999年12月29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经报请中央编委领导批准,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
事实上,改变在1994年4月就已经发生。在当月召开的红会六大上,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当选会长,理事会聘请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名誉会长,开创了建国以来,红会名誉会长由国家主席担任的新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红会六大通过的红会章程中,还没有“红会名誉会长由国家主席担任”的条款,直到1999年的七大才将“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由国家主席担任”的条款明确写进了章程,之后未再改变,直至此次红会十大。
继1994年六大开创了国家主席担任名誉会长的传统之后,红会也开创了另一个“传统”:连续4届,每逢全国全员代表大会必修改章程。此次红会十大亦修改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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