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西宁2月6日电(记者 随唐) 历时两年多的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和普查对象积极参与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及全省6000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准备、现场登记、审核评估上报、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等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现在已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后期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据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青海省统计局副局长陈伟在经普成果发布会上介绍,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划分普查区4636个,普查小区196个,采集地址点46422个,进行地毯式单位比对和现场核查,为提高PDA数据采集质量奠定了基础。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在全国实现了多项“率先完成”。一是率先完成普查区域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工作,为现场数据采集的顺利实施和普查成果的可视化展示奠定了基础;二是率先完成现场登记工作,为查遗补漏赢得了时间;三是率先建立登记期间的定期双向视频会议制度,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在确保全省普查系统的运转通畅和调度指挥高效灵活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在全国率先完成普查数据联审工作,率先通过国务院普查办审核确认,为数据汇总评估赢得了时间。
陈伟表示,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查实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全省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的对象是在青海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资料显示:
从单位情况上看,2013年末,青海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4451个,比2008年末(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205个,增长42.1%;产业活动单位47323个,增加13572个,增长40.2%;个体经营户226595个,增加58864个,增长35.1%。
从从业人员情况上看,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46406人,比2008年末增加359117人,增长45.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43416人,比2008年末增加103764人,增长30.6%。
从企业资产情况上看,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0194.5亿元, 比2008年末增加14104.9亿元,增长231.6%。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2.8%,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7.2%。
从服务业情况上看,2013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9129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比重为84.6%,比2008年下降0.8个百分点;从业人员712509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为62.2%,比2008年提高1.9个百分点。
从小微企业情况上看,2013年末,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635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4.1%。;从业人员35815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8%。
主要经济结构变化从法人单位上看,第二产业占15.4%,比2008年末提高了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4.6%,下降了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7.8%,比2008年末下降了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62.2%,提高了1.9个百分点。
陈伟还表示,发布普查数据是普查成果的重要展现,也是普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经济普查获得了海量的基础数据,是一笔极为宝贵的信息财富,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普查资料的应用开发也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工作内容,下一步将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更多的普查数据结果,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社会效用。为青海省科学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翔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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