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图为广东省公安将两名犯罪嫌疑人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中新社
大公网1月9日讯(记者 张宝峰)公安部部长助理孟庆丰8日在公安部通报“猎狐2014”专项行动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去年12月31日,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390人系投案自首。而对于“追逃”之后的“追赃”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东表示,由于追赃的证据要求非常高,加之很多赃款是通过非法渠道转移出去的,因此“追赃”的难度要大于“追逃”。
近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馀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
孟庆丰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抓获境外逃犯的数量空前。截至去年12月31日,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相当于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4.5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208名;潜逃境外10年以上的117名。
孟庆丰还表示,这次专项行动涉及国家和地区的范围空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向90馀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关发出协查请求,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孟庆丰介绍,专项行动还得到了境外执法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及警务联络官的全力支持。对于逃犯较为集中、缉捕条件较为成熟的国家,公安部及时派出成规模的专门工作组,会同当地执法部门开展集中行动。比如向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派出30馀批次工作组,抓获逃犯229名,占缉捕总人数的34%。
去年7月,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猎狐2014”行动启动之际即表示,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孟庆丰介绍,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开展对职务犯罪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行动中,已成功抓获一批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追赃证据要求高
至于“追逃”后的“追赃”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东表示,“追逃”和“追赃”并重,有一些案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追赃”的难度比追逃大。现在媒体报道的一些涉案金额,和犯罪嫌疑人真正的非法所得及带出境外的财产并不一致,有时也会产生误解。
刘东说,各个国家的执法机构关于追缴赃款的法律并不相同,几乎每个国家都需要警方重新研究。此外,“追赃”的证据要求非常高,资金的流转特征并不明显,还有很多是通过非法渠道转移出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案,则很难查清赃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