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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奎屯女子上交丈夫私藏25发子弹被免于处罚

7月3日,新疆奎屯市风华里小区居民兰某,主动将丈夫生前私藏的25发“五六式”步枪子弹上交到辖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手中,从而被免于治安处罚。鉴于兰某能够主动上交丈夫生前私藏的子弹,且无任何危害结果发生,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免于治安处罚。

  人民网奎屯7月7日电(通讯员 邬宗喜) 7月3日,新疆奎屯市风华里小区居民兰某,主动将丈夫生前私藏的25发“五六式”步枪子弹上交到辖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手中,从而被免于治安处罚。

  原来,新疆鄯善“6.26”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为鼓励各族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7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在全疆范围发布了《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和《关于收缴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爆宣传品的通告》。

  看到民警在小区张贴的两个《通告》后,48岁的居民兰某,立刻回家找出生前丈夫在法院工作时,私自收藏的25发“五六式”步枪子弹,然后迅速上交到派出所民警手中,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鉴于兰某能够主动上交丈夫生前私藏的子弹,且无任何危害结果发生,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免于治安处罚。

  目前,上交的子弹已交由奎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保管。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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