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江宜桦1日在“立法院”就“核四公投”问题接受立委质询\中央社 马政府决定将核四问题交付“公投”,“行政院长”江宜桦1日在“立法院”院会答覆立委质询时表示,这是经过多次开会讨论的结果,最後由马英九召开府院党高层会议拍板决定。江宜桦还说,如果“核四停建公投”通过,“行政院长”就要负起政治责任,辞职下台。 【大公网讯】据中央社台北一日消息:江宜桦上午应邀到“立法院”施政总质询,国民党立委杨琼璎询问江宜桦,若“核四公投”决定停建核四,导致台湾电力公司破产,“行政院”是否会负起政治责任? 江宜桦回答说,“核四公投”决定停建核四,可能导致台电破产,是政府极力避免的事,因为会根本性影响全台供电与输电,也是核四停建可能导致的种种重大後果之一。江宜桦说,如果要讨论政治责任,当然是由“行政院”负责,“以‘行政院长’来讲,就是辞职下台”。 江宜桦表示,依“公投法”规定,“行政院”没有“公投案”提案权,但当“立法院”党团协商,执政党徵询意见时,“行政院”会提供意见。他说,由於核四是进行中的工程,他认为“公投案”主文文字应朝“你是否支持停建核四”方向研拟。 质疑绿营立场矛盾 至於公投主文是否会加入核一至核三除役及电价涨价等议题?江宜桦说,这次“公投”只针对核四,不会包括核一至核三;至於电价涨价的部分,则会在讨论及辩论过程中清楚呈现,不会成为“公投”主文的一部分,只可能在理由书中提到。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质询江宜桦时表示,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曾要求以公投解决核四问题,近期却又呼吁立刻停建,不必“公投”。江宜桦说,他对苏贞昌的说法感到“困惑、错愕”,不知如何解释其中的矛盾;民进党政治领袖彼此间也有矛盾,如苏贞昌主张不必“公投”、立刻停建,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却主张核四应“公投”。 “公投”不能降低门槛 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质询时呼吁江宜桦,若要敉平社会对立,应把公投法修成简单多数。江宜桦则认为,“千万不要修成简单多数”,如果修成简单多数,哪怕只有10个人投票,6比4就可决定社会政策,“完全没有门槛的简单多数是我无法接受的”。岛内“公投法”规定,“公投”过关须经“双门槛”,包括投票人数须达全台投票权人总数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1/2同意。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