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出生,天津人, 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1977年6月至1979年9月,银川一中工人;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银川师范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1981年7月至1983年4月,银川市郊区掌政中学教师;1983年4月调银川市供销社工作,历任党办宣传干事、团委副书记;1987年4月调共青团银川市委工作,历任副书记、书记;1992年10月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1995年3月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1998年6月任银南地委副书记,吴忠市工委、吴忠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1999年5月至11月挂职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2001年3月任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2003年1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07年6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13年3月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党组书记;2013年4月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