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中国人的概念里,制度创新是政府的事。近代以来,中国才逐渐发展出社会参与政治的一些制度化途径,社会才有了机会参与到国家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去。今天,当中国各个方面的改革遇到了巨大的来自现存体制的阻力时,发挥社会的积极性来进行体制创新,具有丰富的政治社会意义。
当我们讨论到赋权给民营企业的时候,就涉及到社会的制度创新。更为重要的是,如同在企业领域一样,要让社会发挥体制创新的积极性,首先需要分权给社会。社会首先需要自己的空间,社会力量才能产生和成长起来,才会有能力去创新。同时,社会体制创新能力的发展,也有利于政府本身的改革。社会力量强大了,必然对政府产生巨大的压力;要消化社会的压力,政府必须对自身进行改革。社会力量强大了,政府就可以把更多的权力和责任交给社会去做,自己专注于那些政府必须承担的功能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