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报告提出了新的稳定思维的关键之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政府,避免政府在社会矛盾中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节和仲裁者的角色;强化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法治机制,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长效的制度化手段;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改变目前社会中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局面,并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制度化的管道;促进民间组织的发育,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性机制。”
“显而易见,规范化、受控制的表达方式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和影响,远远小于不规范、不受控制的方式。因此,提高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能力,要以法治建设为中心,特别是强调基础制度和基础秩序的建设与落实。要承认这些利益表达方式的合法性,才可能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对其加以规范,确认其程序、规则和边界。”课题组专家说。
破除“不稳定幻象”
课题组还呼吁,目前需要破除普遍存在的“不稳定幻象”。这种幻象是指,一种看起来似乎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激化、社会稳定面临严重现实威胁的感觉。
“我们认为,目前中国尽管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比如腐败、贫富差距等。但总体而言,酿成大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现在许多部门和机构都有一份不稳定因素排查表,把日常生活中许多正常的、与稳定问题毫无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列入,甚至有中学也列出一份长长的排查表,将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学生对伙食的意见,也列为‘不稳定因素’。这些现象加起来,当然会变成一个吓人的数字。”
而由于缺少应对社会冲突有效措施,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成为一种越来越敏感的现象,有时连正常的讨论和研究都不能进行。报告认为,“这种敏感性不完全来自事实本身,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我们缺少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造成的‘棘手感’。而现有的维稳思维和方式所产生的效应,其本身就有制造紧张空气、自吓吓人的效果。”
报告预见,当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各种合法方式进行正当的利益表达,尤其是可以利用规范化的群体性利益表达方式时,中国社会将会遭遇一个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井喷期”。这也是考虑制度化建设思路时人们不免担心的一个问题。(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