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镇化质量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2013-04-19 13:34:05  来源:瞭望·中国总第202期


 

  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

  中国城镇化质量的确有待提高。目前需要重视的问题是:

  第一,城市发展在占用土地方面节约集约程度低。中国城市建成区的经济密度显著低于大部分发达国家水平。与日本快速城市化时期相比,中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所占土地是日本的8倍左右,目前城市建成区的经济密度大约是日本的十分之一。

  第二,经济结构问题突出。在GDP总量中,中国农业比重已低于10%,但农村人口比重却近50%,而加上全部涉农(家庭有农业兼业者)人口,这个比重应在65%左右。区域经济结构问题多,土地要素价格区域间落差大,而东部城市的人口密度大于西部,说明土地要素价格对经济布局影响甚小,经济体制有深层次问题。

  第三,城市居民居住质量不高,中产阶层发育壮大的空间小。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看,中国城市的平均人口密度不高,公共部门占地甚多,但市民居住区的人口密度普遍很高。北京天通苑人口密度估计在10万/平方公里以上。由社会心理学和环境心理学的标准知识看,这种情形很对国民的身心健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当我们在30多年以后宣布中国已经是一个繁荣、富强、民主的国家时,若我们的大部分国民所住的房屋对于别的有类似疆域或人口密度的国家来说是低收入穷人所住的房屋,我们能不感到羞愧么?如果有合理的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并树立真正以人为本的土地规划思想,完全可以做到保护耕地和改善居民住房两不误。此外,工业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过程多是中产阶层的崛起过程,中国因为房价畸高、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不尽合理,导致城镇化过程难以伴随中产阶层的崛起,甚至让人担忧相反的过程发生。

  第四,城乡人文景观水平不高。“美丽中国”是环境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中国,其中包括自然环境的秀美和人文景观的和谐壮美。城市是人文景观,而农村则主要是自然景观。把城市景观建设好,农村的人口压力减轻,有利于保护环境,也就实现了城乡一体的“美丽中国”,所以,城镇化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不是一定能达到目标,则要看体制的土地所有制。城市土地不一定完全实行国家所有制度。各类土地使用权可以永久不变。世界一些著名景观仅仅设计建造就几十年,如果搞70年使用权,就难有流芳百世的人文景观。

关键字: 提高 城镇化 质量
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