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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界普遍认为,劳教制度是违宪的。据曾被劳教的人描述,劳教所是个如同“地狱”般的地方,劳教人员被强迫从事过量劳动,忍受折磨和羞辱。劳教所的工作人员还常常用电棍击打劳教人员,用缝纫机的针扎他们,以及让他们单独呆在暗室里关禁闭。 在薄熙来倒台之后,就有传言称当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过度使用劳教所,劳教制度必须停止。 从去年5月起,浦志强已帮助重庆的21名劳教人员获得释放。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田宏鸳。2009年田宏鸳购得“聚金万佳苑”经济适用房,因不满开发商延期交房,和一帮业主网上维权,结果被送劳教所劳教1年6个月。 王公义说:“劳教制度已变成地方官员报复个人的工具。” 中国共产党在1955年出台了劳教制度,目的是控制“反革命分子”。该制度实施后,劳教对象的范围很快扩大为在各种政治斗争中不合时宜的人。 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后,劳教的对象主要针对比较轻的犯罪者,比如吸毒者和妓女。但随着收入差距拉大、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日益严重,引起的人们对社会现状不满,劳教所关进了越来越多“威胁”到统治稳定的人。 王公义说:“问题是废除劳教之后,这些劳教人员怎么安排?如果这些麻烦制造者涌上街头,公安机关又将因维稳的压力,想新的办法。” 目前,专家们称劳教所正逐渐被改造为戒毒中心。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出台一份关于废除劳教所相关法规的意见。届时,改革劳教制度的工作才将真正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