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救赎之路

2013-03-01 10:54  来源:瞭望·中国总第196期


 

  政府退出,

  给社会充分的自治空间

  那么,如何改变呢?即,如何让农民工尽可能组织起来呢?窃以为大致有三条路可供选择。

  第一条路,是走传统的路,即很大程度上借助传统的组织资源。其一是同乡会。同乡会在舆论界争议颇大,主要因为人们担心其与黑社会合流。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问题是,如果因为有负面就不放开,结果非但不能消灭同乡会一类的自组织,反而会使他们转入地下。而越是转入地下,就越是容易沉沦。只有让他们浮出水面,合法化和公开化,政府管理、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才可能到位,也才可能遏制其负面而发扬光大其正向意义。

  至于宗族组织,则更没必要过于担心。近年农民工移居城市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彼此按地域和血缘关系在城市逐渐定居下来,往往把在乡村中传统的宗族关系,完整地复制到了他们定居的城市社区,宗族组织因而有了发展的基础。但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民工宗族组织,跟中国传统的宗族组织既有联系,也有时代精神上的根本区别。传统的宗族组织,的确往往构成对个人主权的侵犯。但是现在的宗族组织则已经事实上经过了现代文明的洗礼,它的成员往往都是解放了的个人,它的文化往往能够包容个人主权、包容个性。因而更多的属于自发性质的互助组织,而不是对个人的压迫。

  中国历史上有丰富的自治文化,或者说自组织文化。同乡会和宗族组织只不过是其中的两个例子而已。这方面的资源如果能够发掘和利用,则无疑最符合基本国情和国人的文化心理,可以是农民工乃至整个社会走向组织化的捷径。

  农民工尽可能组织起来的第二条路,是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NGO模式,发展中国自己的劳工NGO。劳工NGO十年前就已从广东起步,但发展缓慢,在全国NGO总量中占比不足十分之一。究其原因,主要是意识形态上的敏感及政治上有形无形的打压。这种敏感和打压其实是没有道理的,一个事实足以说明问题:笔者调查过的深圳十三家劳工NGO,所从事的几乎全部是工伤探访、工友心理抚慰等事务性工作,没有一家是意识形态的或者是政治的。这样的劳工NGO,相比同乡会和宗族组织来说,更技术更专业也更市场化,因而更适合劳工自身需求,本来多多益善。

  农民工尽可能组织起来的第三条路,是改造既有的官办社会组织,如工青妇,使他们逐渐转型,像中国扶贫基金会那样从完全的官办组织最终变身为民间组织,靠为社会包括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来为自己找到新的生存空间。

  以上三条路,可以说是条条道路通罗马。但最终能不能走得通,则取决于一个更高的因素,即政治改革能否成功。社会改革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进程,它需要政治改革配套。政治改革最重要的配套,则是政社分开。市场经济必须以企业为主体而不能以政府为主体,同样,社会建设必须以社会为主体而不能以政府为主体。所以,就像政府必须从市场上退出一样,需要政府从社会中适度退出,给社会以充分的自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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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