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案网络化趋势凸显 最高检:恶意犯罪可建议不适用缓刑

  大公网25日讯(记者赵一存)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在京通报2017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最高检公诉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文利介绍,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有案件类型相对集中、领域广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大、利用移动互联网实施侵权犯罪日益凸显、犯罪人身份特定、多为共同犯罪等特点。最高法方面表示,将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同时,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人,检察机关可建议不适用缓刑。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在会上通报称,2017年,中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知识产权犯罪2510件4272人,提起公诉涉知识产权犯罪3674件6809人。最高检公诉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文利表示,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的案件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案件类型依然相对集中;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大;利用移动互联网实施侵权犯罪日益凸显;多为共同犯罪;犯罪人身份较为特定;侵权犯罪领域广泛。

  “检察机关将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肖玮表示,未来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犯罪,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同时,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并针对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发现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等,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并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区域间合作。

  至于如何解决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指,对于具有司法解释规定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她强调,在依法追究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检察机关还积极配合法院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判处罚金刑、责令赔偿损失、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惩治手段,从源头上剥夺行为人的再侵权能力和条件,消除再侵权的危险。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