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国新办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摄
大公报4月4日讯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据白皮书介绍,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人。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中国政府尊重在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的友好交往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宗教活动依法受到保护。
白皮书约8000字,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共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宗教关系积极健康。
白皮书指出,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中国信教公民近两亿人
白皮书同时指出,中国结合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汲取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走出了一条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成功道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白皮书介绍,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人,宗教教职人员38万人;宗教团体约5500个,其中全国性宗教团体7个。
白皮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中国政府尊重在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的友好交往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境内外国人可以在寺庙、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宗教团体邀请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讲道,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所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可以邀请中国宗教教职人员为其举行洗礼、婚礼、葬礼和道场法会等宗教仪式,可以携带符合规定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製品等宗教用品入境。
外国人应遵守中国法律
白皮书指出,根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院校、擅自招收留学生,不准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进行其他传教活动。此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回应中梵关系 陈宗荣:冀双方相向而行
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回应中梵关系问题时表示,目前,中梵双方有着畅通有效的渠道,希望梵蒂冈和中国政府能相向而行,就进一步改善中梵关系做出努力。
被问及中国与梵蒂冈的关系,陈宗荣在发布会上表示,中梵改善关系是双方的愿望,中国政府始终保持着改善关系的真诚愿望,且始终作出了实实在在的努力。目前,中梵双方有着畅通有效的渠道,有问题会通过这个渠道去商谈、协商,所以“我们也希望梵蒂冈和中国政府能相向而行,就进一步改善中梵关系做出努力。”
原国宗局新闻发言人肖虹亦表示,中梵双方一直在保持接触,“我们也就一些问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中方一直都是抱着诚恳的态度去改善中梵关系,也一直为此做出努力。我们也愿意和梵蒂冈同向而行,共同推进建设性的对话,共同为改善关系不断努力。”
至于就外界有所谓“中国政府不让罗马教皇完全掌控中国主教任命”的传言,陈宗荣回应指,中国宗教坚持的是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而中国亦不存在地下教会和家庭教会。
“借教敛财”损佛道社会形象

图: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学生在上《古兰经》课\资料图片
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在国新办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回应大公报关于“借教敛财”的问题时表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倾向严重,遭社会诟病指责,亦损害了佛教和道教的社会形象,影响佛教和道教健康发展。
陈宗荣指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投资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寺庙,通过此方式聚敛钱财;将寺庙和宫观作为赚钱工具,把它承包甚至推向资本市场,要打包上市;一些不是佛教的寺庙和道教的宫观举行佛教活动、道教活动,收取门票、收取布施,乱设功德箱等赚钱;一些佛教僧人和道教道士戒律松弛、追名逐利,通过各种方式追求钱财。
“这种商业化的方式受伤害最深的还是佛教和道教自身,侵害了佛教和道教的合法权益,同时亦损害了佛教和道教的社会形象。”陈宗荣指出,长此以往,佛教和道教的生存发展就会出现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国宗局採取多项举措加以整治,採取重点案例督办和重点案件曝光举措,有效遏制商业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