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查扣大陆渔船开枪伤2人 国台办:尽快放人放船

  大公网讯(记者 朱烨 北京报道)继台湾“澎湖海巡队”5日在澎湖花屿查扣一艘广东南澳县渔船后,台湾澎湖第八海巡队6日凌晨又在澎湖花屿海域,以“越界捕鱼”为由,对在该海域的大陆广东籍渔船实施了“射击遏阻”,并造成船上两名船员受伤,目前受伤船员已被送医治疗。

  国台办敦促尽快放人放船

  对此,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当日回应表示,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台湾有关方面抓扣大陆渔船事件频发,我们多次强调,台湾方面应当尊重两岸渔民在传统渔区作业的事实,尊重正常生产作业的大陆渔民权益,停止无端抓扣大陆渔船的做法,但是今晨仍然发生了开枪击伤大陆渔民的事件,令人愤慨。他强调,我们要求台湾方面立即严肃查处这一事件,尽快放人放船,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台湾《联合报》报道称,因渔船“拒不停船”,“阻止执勤人员登船检查”,因此被使用“非致命性”武器射击5发示警。台“中央社”指,昨日早晨5时30分许,台“澎湖海巡队”在执行“护永专案”时,在澎湖花屿西方海域23海里处发现广东省南澳31049号渔船。报道称,该渔船经广播后抗拒不停船受检,并阻止海巡人员登船临检。“海巡队”遂击发橡胶子弹与破门弹,因海潮潮差与船只晃动,造成两名大陆渔船上两名渔民大腿和脚踝受伤,“海巡队”先行二人护送至马公就医,该渔船则由巡防艇一并押返。

  关于安峰山回应中提到的抓扣大陆渔船频发,台媒也多有报道。台“海巡署”接连查扣大陆渔船、“持续强力扫荡”的态势越发严重:3月21日,台湾高雄地检署与“海巡署”动员77人及1舰4艇执行“东沙海域扩大威力扫荡”,查扣香港籍渔船“台沙2288”号,并将20名大陆籍渔民连船带回高雄港侦办;3月31日凌晨,台“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基隆海巡队巡防艇又在彭佳屿东北方22.4海里处海域,查扣大陆铁壳船“浙玉渔11007号”,将船上10人带返基隆港侦办。

  此外,台“海巡署”更称要用红外线和无人机对付大陆渔船。4月12日,民进党“立委”赖瑞隆在台“立法院”曾声称,应“重罚吓阻”大陆渔船。台“海洋巡防署署长”李仲威则回应表示,“会检讨加重罚则,并积极布建红外线热显像仪及无人机”,若台行政部门核定计划,最快年底完成采购。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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