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5月5日北京讯(记者谭笑)近日,大陆司法部出台三项政策,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包括将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范围扩大至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成立满三年、已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的台律所可在上述省市与大陆律所联营,同时允许上述省市的律所聘用台湾执业律师。对此,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台港澳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沈腾向大公网记者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满足了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对法律服务的刚性需求,并将大力度促进台湾法律人才在大陆的就业。
沈腾指出,这三个政策分别是对两岸民间交流中对法律服务的区域、形式和内容制定的措施,这种创新也满足了两岸民众对于两岸关系发展不可阻挡的需求,更将促进两岸法律工作者在实务层面的协作与交流。
法律互惠政策陆3:台0
算上新政,大陆在法律方面已出台三项惠台政策,然而可惜的是,台湾方面则为零。沈腾介绍,在去年“5·20”后,由于蔡英文当局拒不承认“九二共识”,使得两岸签署的多项协议不能按预期履行。但由于当前台湾对大陆经济依赖度较高,台民间经济向大陆整体依赖的倾向比较明显,使两岸交往中出现了法律服务这一刚需的快速增长。
在地域方面,沈腾认为,政策中所涉及的5个省市都是长期以来两岸经贸、文化交流的前沿,发生两岸法律纠纷的频率、对相关服务的需求强度和服务的普遍性十分密集。政策的出台将使文化差异下的两岸法律服务得到地缘化的统一。
双向发展需复合型人才
沈腾特别指出,这项政策将会为台湾青年法律人士在大陆就业和创业提供更多的机遇和空间。法律已成为台湾籍学生在大陆求学的热门专业,沈腾介绍,当前仅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校内就读法律专业的台生达上千人。而当前两岸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需要双向服务——为陆资登台、台资登陆提供法律服务,这就要求更多的两岸复合型人才进入法律行业。
“我认为,司法部的规定考虑到了两岸法律市场不断扩大和深入,照顾了台湾法律青年和大陆法科院校就读的台生的就业需求。”沈腾说。
此次大陆司法部惠台三政策内容(记者谭笑整理)
1、将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地域范围由现在的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扩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
2、允许已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且该代表机构成立满3年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其代表机构所在的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与大陆律师事务所联营。
3、允许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的律师事务所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提供台湾地区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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