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发审委员“跑步”入股上市公司 被罚没4.99亿

  大公网4月21日讯(记者海岩 北京报道)内地资本市场再曝监守自盗案件。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原发审监管部副总监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通过亲属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份,获利2.48亿元(人民币,下同)。中证监决定对冯小树罚没4.99亿元,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张晓军透露,中央第七巡视组在对证监会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交所工作人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证监会会党委对相关线索高度重视,要求予以彻查。经过调查审理工作,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上市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张晓军指出,冯小树作为承担监管职责的重要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所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扰乱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

  冯小树早年担任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后调至深交所先后担任两部门副总监。2004年12月30日到2007年4月底,担任发审监管部副总监的冯小树连续担任第七、第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据统计,担任发审委委员的两年四个月期间,冯小树参与审核通过了27家上市公司IPO首发申请,否决了6家公司首发申请。卸任发审委委员后,冯小树转任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副总监。

  内地证券发行实行核准制,证监会的行政审核权力的核心集中在发行监管部的IPO审核与再融资审核,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重权在手,一直是证监会内部人员违法违规的重灾区。此前被曝光案件多为发审过程中受贿,但证券官员在企业上市前“跑步”入股,在业界已成暗流,但此次冯小树案是迄今被查处第一案。

  此前多位发审委委员被查处。2004年,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就因涉嫌在IPO审核期间受贿被检察机关带走;2015年连任四届发审委委员的胡世辉因受贿被查;2015年6月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因涉及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移送司法机关调查;2016年底证监会原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接受组织调查,曾长年主管发行部和创业板发行部。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曾发布通知,证券监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不许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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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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