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3月22日讯(记者 帅诚 广州报道)随着春节后国内多个热点城市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东莞市政府也于21日下午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在保持去年10月份东莞限购限贷的基础上,首次提出限制开发商涨价措施,开发商提价审批速度将放缓,并根据库存量调整住房用地供应量。对于开发商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等行为也将严查。
《通知》提出,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
这意味着新政直接对楼盘售价进行了限制,防止东莞楼市受广州、深圳影响上涨。在楼盘价格审批方便,《通知》还明确,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量较少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高的区域,控制住房用地供应量。
政府还表示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规避限购等行为,并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预售商品住房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批次销售。
天为地产数据研究中心副总监樊启江表示,东莞此次新政的发布,旨在提高有限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表明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已经步入政府设置议程。“创新土地供应条件表明政府要提高开发商参与竞拍土地的要求和条件,也表明政府将增加城市土地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和利用的意图。此次限价在平抑房价的前提下,没有对市民进行限购,长期限价可控制房价出现类似2016年疯涨的局面,抑制市场泡沫,如果执行下去既有利于刚需和改善型,也能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不过还要看控制房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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