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约车新政颁布实施 明确“沪人沪车”要求

  大公网12月21日讯(记者张豪)今天下午(12月21日)上海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正式颁布,即日起实施。

  文件规定:在沪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达到上海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为上海市户籍。

  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新出台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

  据了解,10月8日至21日,相关文件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12345市民热线以及“上海发布”等渠道共收集有效反馈意见1417条。意见主要集中在网约车的驾驶员户籍、车辆车籍、车辆轴距、人车一致、营运区域限制,合乘车辆车籍及次数等方面。公示期间,上海市交通委还通过专家座谈会、出租汽车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滴滴、易到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也提交了书面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若干规定》在原草案的基础上,适度放宽了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条件。车辆方面,现将“燃油车辆轴距在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在2650毫米以上”的修改为“网约车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驾驶员方面,考虑到已要求驾驶员具备上海市户籍,因此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市民关注的“打车难”问题,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上海一贯坚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市民选择大容量、集约化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人口数量、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将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的投放规模,合理确定其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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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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