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WTO既是协定又是法庭 对中国歧视性条款必须终止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薛荣久(右)/严雪摄

  大公网12月1日讯(记者严雪)加入世贸组织15年来,中国被公认为是这一轮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在全球贸易的舞台上,中国却一直被扣上“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帽子。11月30日,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薛荣久在中国记协新闻茶座上对此表示,世贸组织既是协定又是法庭,中国一直以来都恪守世贸规则,欧美等成员应从国家经贸关系发展大局出发,按期终止“替代国”价格条款。

  薛荣久长期从事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研究,并创建了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他介绍说,世贸组织规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规则,即已有的近30个世贸组织多边规则,包括货物、服务与知识产权三大协定的下属协议等;另一类是入世谈判中达成的针对中国的特殊规则,如过渡期审议、特殊保障条款、“纺织品特殊保护条款”以及反倾销“替代国”价格条款。

  他强调,其中反倾销“替代国”价格条款是在WTO《反倾销协议》之上额外加给中国的。尽管带有歧视性,但是中国从改革开放大局出发,入世就接受了这些条款,并认真履行。不过,该条款到2016年12月11日到期时,无论如何都要终止,不可延长。

  “世贸组织给予的不止是协定,它自身也是一个法庭,对市场经济地位、倾销产品等都有一个判定。”薛荣久说,“因此,如约、如期终止‘替代国’价格条款,对中国来说,是理所当然应该享受的权利,对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则是应尽的义务,这一点是绝对的。如果欧美等国家不按期终止该条款,那就是违规,中国也有权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他表示,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是在吸收别的国家好的方面以减少市场失灵而形成的,希望欧美等成员也从国家经贸关系发展大局出发,不要再就此纠缠,恪守世贸规则,按期终止“替代国”价格条款,避免因违规引发的不良后果。”

  此外,对于特朗普上台后可能实行逆全球化的政策是否对中国全球化进程有影响的提问,薛荣久回答说,中美经贸关系在客观上是新型大国关系,彼此完全脱离在如今是不可能的。在新总统执政期,全球化的内容或许会发生变化,但整体趋势是不可逆的,且美国如果真的退出TPP,那对中国主导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东盟十国发起)也是一个新的机遇。

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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