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答《党内监督条例》修订

  大公网11月14日讯 据人民日报13日报道: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布。近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就修订《条例》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该负责人介绍,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五是坚持务实管用。

  该负责人指出,《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条例(试行)》的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于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另外,《条例》第二章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中纪委负责人表示,这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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