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齐峰被“双开”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局长齐峰。资料图

  大公网9月5日讯(记者杨奇霖)5日,山西省纪委对外发布消息称,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齐峰开除党籍处分;经山西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齐峰开除公职处分。

  对抗组织审查

  经查,齐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请和旅游等活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就业方面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大额礼金和礼品,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公款国内旅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据悉,齐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峰开除党籍处分;经山西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齐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齐峰,男,汉族,1957年出生,山西临猗人。中共党员、教授。曾任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1982年3月—1997年7月曾任语文报社编辑部主任、副社长、社长、总编;

  1997年8月—2003年1月山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2003年2月—2005年10月山西大学副校长;

  2005年10月—2006年9月山西出版集团筹委会主任;

  2006年9月—2010年10月 山西出版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0年10—2013年4月 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4月—2016年8月 任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2月18日,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4月,运城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齐峰的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规定,齐峰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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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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